定金与订金的法律意义 ,定金与订金的法律意义不同,但都属于预售保证金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

定金与订金的法律意义 ,定金与订金的法律意义不同,但都属于预售保证金

1.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4.定金是确定的,订金仅是意向金;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定金交了后,买家不能申请退回,卖家不能履行的话要双倍返回;订金则没有这个约束,买家可以要求退回,卖家不能履行只需退回订金即可。

5.简单说订金能退,定金不能退,双方订金后,如果合同不成,可以相互退还订金相反,如签订的是定金后双方发生纠纷,缴纳定金者过失将不能退定金收取定金者过失将双倍返还定金。

本文链接:https://www.kstnjscl.com/flcs/12323.html

猜你喜欢

法律知识2 法律常识2 法律资讯2 刑事法律2 经济法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