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执行裁定能否申请复议(中止执行后要怎么处理)

中止执行裁定能否申请复议?中止执行后要怎么处理呢?今天给各位分享中止执行裁定能否申请复议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中止执行后要怎么处理、中止执行几年、仲裁执行费如何计算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中止执行裁定能否申请复议(中止执行后要怎么处理)

本文目录一览:

1、 中止执行裁定能否申请复议

2、 中止执行后要怎么处理

3、 中止执行几年

4、 仲裁执行费如何计算

一、中止执行裁定能否申请复议

中止执行裁定能不能申请复议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中止执行能不能申请复议并没有规定,而在实践中一般是可以申请复议的,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利益。

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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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以上知...

二、中止执行后要怎么处理

中止执行后要怎么处理

中止执行后,如果又能够向法院提交被执行人可执行的财产的,法院即可启动执行程序继续执行,直到该案执行完结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

三、中止执行几年

中止执行的期限是多少年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止执行的期限是没有规定多少年的,中止执行的情形存在的,中止执行就继续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中止执行的期限是多少年”问题进行的解...

四、仲裁执行费如何计算

仲裁执行费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诉讼交纳办法》的规定,公民或法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申请执行费的征收原则是:在一定数额下按件征收,在一定数额上按比例征收,实行递减原则。

具体办法是:执行全额或者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实际支出的费用”是指人民法院因执行而实际支付给他人的费用。这项费用主要是由于人民法院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他人完成一定行为而支出的费用,具体包括:

一、委托有关单位保管、变卖或者拍卖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费用。

二、在强制被执行人搬迁房屋或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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