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办理分公司流程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办理分公司流程以及办理分公司需要的手续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根据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二、用人单位在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离职申请,递交离职申请书,同时要求结算工资和薪酬。
2、公司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办理人事关系变动手续,和保险手续。
3、注意事项:试用期员工应当提前3-15天,正式员工应当提前30天,否则有可能会承担额外的经济损失。同时还应当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求公司管理人员签字确认,避免纠纷。
异地注册分公司,不仅要去工商局办理注册,还有很多程序,以下是详细的分公司注册流程及所需文件。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
3.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
5.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1.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6.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7.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三、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五、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凭开办公司(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
流程的确非常麻烦,还有个办法就是异地注册办事处(对经营上有点影响),但简便多了,而且只需要在工商局或外经委办理就可以了。
跨地区调动工作程序,需要步骤:
1、填调动申请表,签字,(单位、人社局、编办、组织部等等)2、如果字都签完了,提了档案到人社局工资科去核定工资。3、然后将档案交到组织部,其他的诸如医保、机保、公积金等等可以后面凭商调函慢慢办理。扩展资料:企业职工跨地区调动按如下程序办理手续:1、调入企业与调出企业协商同意。
1、分公司跨区迁址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办理手续。
2、首先,需要与原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迁址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3、然后,根据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迁址申请、公司证照、租赁合同等。
4、接下来,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按照要求办理注销原地址的手续。同时,需要办理新地址的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
5、最后,将公司设备、档案等物品搬迁至新址,并通知相关合作伙伴和客户进行地址变更。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