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印章刻制业许可证》,以及漳州市印章刻制业企业名录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1、刻章许可证就是,雕刻印章业务的许可证。我们国家印章管理是比较严格的,从事印章雕刻业务的人员,必须要取得雕刻印章许可证。
2、雕刻印章许可证,一般是由公安部门发放,具体业务,一般是公安局的业务治安科管理。取得了刻章业务许可证,才可以开展公章雕刻业务,也包括个人私章的雕刻。
1、一般来说,公章是属于特种行业,私章可以像其它工艺品一样申请执照,流程也很简单。很多地方管理不是很严,也有少部分城市经营范围带有刻章的都要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
2、从大体上来说公私章都是属于服务业的,开发票也是开服务业发票。从细致上分,公章属于特种行业,私章属于服务业。
2、从业人员持有营业地常住户口或《暂住证》;
3、拥有相应数量经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刻章企业考核合格的刻章技术人员;
4、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承制国家机关印章的,还须备有保安工房和成品保管室。
1、刻章属于特种行业,刻章经营者在注册登记机关办理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后,还要提交营业执照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领取到特种行业许可证,才可以从事刻章经营活动。
2、持种行业许可证是刻章营业执照的后置审批许可条件,只有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才能进行刻章经营。因此,刻章特种许可证没有取消。
1、申请刻制公章,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刻制证明(申请)、《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等。
2、到公安机关许可的刻制企业,由刻制企业审核录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根据录入信息自动生成芯片和印章编码;刻制企业从印章系统数据库下载公章信息刻制公章。同时扫描相关资料上传系统建立电子档案。
3、印章制作完后,系统自动生成《印章备案登记单》,刻制企业将制作的印章在《备案登记单》上留存印模,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4、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收到相关资料后,核查有关材料和信息,并在《备案登记单》上加盖县级公安机关特行管理专用章。相关证明材料留档备查。
5、公章刻制企业发放公章时,应出具由县级公安机关盖章的《公章备案登记单》,领章人签名领取。
1.具备印章刻制业许可证核发申请条件的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1)房屋来源合法,办理了《房屋证明》或《租赁证明》。
2)企业法人持有营业地常住户口或《居住证》。
3)拥有相应数量的印章刻制技术人员。
5)有固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并有保管库(房)或保险箱(柜)。
6)具备适用印章网络化管理条件的相应设备。
1、属地备案、属地刻制的原则。即区、县(市)公安备案前台只能受理本辖区用章单位的公章备案业务,市局备案前台可以受理全市所有用章单位的公章备案业务。
2、严禁代办公章备案的原则。即用章单位刻制公章只能由本单位工作人员携带有关材料到公安机关备案点办理备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办理,印章系统将自动拒绝受理经办人一人同时申报两个单位或一个月内两次以上申报两个单位的公章备案业务。
二、备案需提交的材料以下所称《刻章介绍信》,须详细写明刻制印章的名称、规格、数量(同一专用章刻制多枚的要以数字区分)、经办人等信息。
(一)企业印章备案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印章,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是分支企业的,还需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刻章介绍信、上级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已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部门章或专用章,持企业开具的刻章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刻制法人章,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党组织、共青团组织印章备案持上一级党组织、团组织开具的公函(详细写明印章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出具的刻章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行政机关、军队和事业单位印章备案行政机关持政府批文或本部门上一级主管单位的文件或有效凭证(军队持上级主管部门刻章介绍信、事业单位持《事业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刻制部门章或专用章,持单位开具的刻章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社团组织持登记管理机关开具的证明、《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民办非企业单位持市民政局开具的同意刻制印章介绍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社会力量办学印章备案持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刻章介绍信(核发办学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工会印章备案持总工会开具的刻章介绍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制做证件用的钢印及其他专用章,持单位开具的刻章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卫生医疗机构印章备案持卫生局核发的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开具的刻章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外地驻临沂机构、境外企业驻临沂办事处印章备案持外地驻临沂机构管理办公室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派出机构出具的刻章介绍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外地驻临沂新闻机构印章备案持市新闻出版局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刻章派出机构出具的刻章介绍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举办大型活动筹委会印章备案持归口主管部门(活动主办单位上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归口主管部门刻章介绍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一)村民委员会印章备案持乡级人民政府审核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乡级人民政府刻章介绍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二)报关专用章备案持商务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刻章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三)审批专用章备案持审批权限证明(上级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单位刻章介绍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四)外地单位印章备案须到该单位原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介绍信或证明,派出单位出具的刻章介绍信、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我市同级公安机关备案。
(十五)印章更换、遗失补刻1、行政公章遗失补刻,持登报声明、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刻公章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专用印章及部门印章遗失补刻,持登报声明、单位刻章介绍信、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更名后刻制新公章、专用印章或部门章,可以将旧印章交回公安机关销毁天河区刻章(由公安机关开具印章销毁证明),持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章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损坏后刻制新公章、专用印章或部门章,可以将旧印章交回公安机关销毁(由公安机关开具印章销毁证明),持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或本单位开具的刻章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关于《印章刻制业许可证》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